[天地无极] 没有侯贵平与江阳,只剩母亲在战斗

一套旧衣服 · 发布于 2020-11-24 09:12 · 519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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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新东方教室奸杀案4年:失去女儿的1600天 “我像一只蚂蚁在和一个人战斗”】过去1600天李洁没有一天不哭泣。她无法原谅杀人犯,更没法原谅自己。2016年5月19日,北京新东方昌平校区,李洁17岁的女儿姚金易被同学王祎哲奸杀。此后四年李洁为寻找真相讨回公道四处奔波,行程累计几十万公里。深夜梦到女儿,李洁总问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回家,为什么不和妈妈说话?究竟什么时候能放下,李洁不知道,十年、二十年,或许一辈子。
  
9月27日当天,李洁在庭上一直抱着女儿姚金易的照片,王祎哲的母亲吕某霞并未出庭,被告席上只有律师一个人。李洁诉状中要求被告书面道歉,但当天被告席上只有律师读了道歉信。当天在庭上对方律师的话让李洁很愤怒,抱着女儿照片的手因为激动有些抖,“四年来,我越来越不能容忍别人在我面前说谎,不想再去争辩对错,不管怎样,事实摆在那里。”

“四年中王祎哲的母亲有足够的时间,来做道歉和赔偿,但她没有。这么长时间,她都是通过各种人给我带话,试图和我交易,让我给她的儿子写谅解书。谅解书在量刑上能帮助减刑,如果我谅解,王祎哲可能十年、八年就出来了。按照现在法律规定,王祎哲被判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最少服刑25年。”

最开始知道女儿被杀,李洁整个人是蒙的。“不相信,到现在也不相信。”5月20日早晨,李洁收到了女儿死亡的消息。途中因为堵车,她中午才赶到学校。“没到学校之前,王祎哲的家属就通过校方转达,这件事情能不能用钱解决。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我失去了女儿会有怎样的心情,而是在那个时候要跟我谈钱。”
   
姚金易的同学丛某回忆,王祎哲一直在追求姚金易,之前曾向姚表白,但被拒绝。王祎哲供述中承认,2015年12月底 ,他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见到了姚金易,2016年1月1日加了姚的微信,2月初的时候,其向姚提出谈恋爱,但被拒绝。

侦查阶段警方向李洁出具了姚金易的尸检报告,并要求其在尸检报告上签字,但因尸检报告中并未提到姚金易身上的外伤,李洁拒绝签字。“进去前,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理智,要看清楚到底哪里有伤。她穿着校服,满脸是血,整个脸都是紫的,头发是乱的,头发丝上可以看到血迹,胳膊上有伤,脖子上被掐的痕迹很明显,裤子上全是血。”

“警方给我读了尸检报告,一句都没提我女儿身上的外伤,我要看尸检报告,警方不给,他们只想让我在报告上签字,同意尸检报告。”李洁说,王祎哲一方努力的方向一直是过失杀人,不承认强奸,称双方自愿,警方当时提供的尸检报告,对王祎哲一方有利。
  
为推动重启尸检,李洁全国各地找专家、律师,飞重庆、飞武汉、飞上海,希望能找到权威专家介入到案件中。“我在北京待了两年,放弃了老家所有事情。”此后该案件进入检察阶段,李洁的诉求有了回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请了国内知名专家,组织了五方会谈,该案终于有了转机,王祎哲被定罪。
  
针对王祎哲一直不承认强奸,判决书提到,经查多名证人证明被害人与被告人非恋爱关系,没有发生性关系的感情基础;而教学楼为公共场所,被害人马上要参加学生会议,时间、地点均不适宜发生性关系,且被害人尸体上的损伤可以证明系受到被告人的暴力强制造成。被告人扼压被害人颈部致其死亡,且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足以证明被告人希望发生死亡结果。
  
一审宣判后,王祎哲一方选择上诉,其提出一审判决认定其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所犯故意杀人罪量刑过重。王祎哲方辩护人认为,本案中只有上诉人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证据,但没证据证明上诉人违反了被害人的意愿,无法排除双方自愿的可能性。
  
事发后,李洁回忆先后见过王祎哲三面。

第一次是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少年庭上,李洁描述,“他把自己弄得像个英雄,头发上抹了摩丝,穿着名牌衣服。像明星出场,没有丝毫表情,更无丝毫畏惧,嘴角有不易觉察诡异的笑。法官、检察官问他情况,他说不上来。眼神恶狠狠地看着我的辩护律师,口口声声说很爱我的女儿,不小心伤害了她,不是故意的,一直在陈述这样的话。”

第二次是在一审宣判的时候,李洁说王祎哲出庭时仍是一身名牌,人很精神,面无表情。“我仔细观察了他,当法官宣判无期徒刑的时候,他的眼神有了变化。从最开始的无所谓,变成了不可思议的神情,觉得不可能,不相信他能被判无期。”

第三次是二审开庭,李洁记得王祎哲的变化非常大,人瘦了三圈,头发也被剃了,穿的衣服是脏兮兮的。“那时候他已年满十八周岁,不会再享有未成年人的特殊待遇。”
  
法庭上李洁曾问过王祎哲一个问题,“我问他最早什么时候发生的性关系,他回答说是14岁。”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曾请相关单位对王祎哲做社会调查评估,评估报告中写着:“王祎哲从小与父母沟通较少,自中学便开始在外生活,身心处于孤独状态,父母陪伴的缺失是王祎哲在青春期出现各种问题的重要因素,王祎哲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女同学的关系,家庭监管的缺失,缺乏相应的社会交往能力,遇见问题不能采取妥善的方法处理和解决,从而导致本案发生”。
  
“我像一只蚂蚁在和一个人战斗。”过去四年李洁先后失去了最亲的三个人,妈妈、爸爸和女儿。“我的人生已经没有未来、没有想法、没有打算了。和以前完全不一样,活一天算一天吧,什么都不在乎。”

网友评价李洁是伟大的母亲,李洁苦笑,“我觉得我很可怜,我失去了孩子,再伟大有用吗?伟大给谁看?我只想在我女儿面前更伟大。我可以和新东方达成和解,但不能和自己达成和解。永远都无法和我自己在孩子这件事情上达成和解。”(澎湃新闻)http://t.cn/A6GECSFy[/cp]
共收到 32 条回复
一套旧衣服 · #2 · 2020-11-24 09:13:53  回复
新东方还曾经为这个强奸杀人犯开具优秀学生证明。别说律师为当事人服务,他们明明在为钱服务。

点评

我对这个印象非常深刻  发表于 2020-11-24 09:31
为人民服务的只有兔子官方喊过这个口号,其他的就算了  发表于 2020-11-24 09:22
牛肉火锅 · #3 · 2020-11-24 09:21:41  回复
不谅解是对的,支持这位母亲

点评

lx,应该不是。现在判死刑特别少,要社会危害大,预谋杀人。  发表于 2020-11-24 09:54
不判决死刑是因为未成年吗?  发表于 2020-11-24 09:32
慕雪 · #4 · 2020-11-24 09:32:13  回复
支持不原谅,同时支持连新东方一起告。
玉兔爱吃苗 · #5 · 2020-11-24 09:32:27  回复
畸形的家庭教育问题处理不好最终会流毒社会。
可问题是,组成家庭的门槛太低了。
哈哈哈哈哈 · #6 · 2020-11-24 09:36:25  回复
现在的法律挺不合理的,就算是情侣夫妻关系,杀了人就能轻判这是什么道理,而且只对男方有利,女性的生命权连个野生动物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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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不是这样的,女性生理原因导致过失突发激情杀人的概率低于预谋杀人,谋杀讲究主观恶意和预谋,女性反杀都是预谋才能得逞,这就是法律空子  发表于 2020-11-24 10:53
亲近一点的关系犯罪就能轻判,但是女性犯罪就会重判,简直恶臭极了  发表于 2020-11-24 09:40
明月松间照N · #7 · 2020-11-24 09:39:38  回复
唉~~
aoming · #8 · 2020-11-24 09:45:27  回复
只要强调有感情纠结,只要扯上恋人关系,就能减轻刑罚,那凶人犯到街上随便杀一个陌生女子,瞎扯和她有感情纠纷,他的作恶是不是就变得情有可原,键盘侠还会反过来骂女性受害者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拜金虚荣看不起人,活该。
支持这位伟大的母亲
也希望未成年保护法不要沦落成小畜牲保护法。
兔兔不吃胡萝卜 · #9 · 2020-11-24 10:01:45  回复
法治社会,一要法制健全,二要执法水平高。除了法律,能让社会运行良好的,还有道德水平,或者民风民俗这样的约定俗成的“惯例”。任重而道远吧。如果只看到黑暗,就会觉得没有希望。
这件事情,从好的方向看,母亲一直努力终有回响,值得尊敬!
雨过天青 · #10 · 2020-11-24 10:39:02  回复
故意杀人加强奸罪还不够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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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强奸杀人了,还未成年,特么看这些报道真是越来越暴躁  发表于 2020-11-24 11:01
一个案发时未成年,一个辩护律师一直强调过失杀人,不是故意杀人,这里面法律空子很多可以操作,比单纯陌生人之间的凶案猫腻多  发表于 2020-11-24 10:57
Chris · #11 · 2020-11-24 10:42:16  回复
这位妈妈太艰难了。这么恶劣的杀人案审了这么多年还没审定,凶手如果不判死刑,即便判了无期,将来也很可能会有一次次减刑
沁水湾洼 · #12 · 2020-11-24 10:57:18  回复
看着就难受,那种就算出来了,也很大概率会继续犯罪!!
老王 · #13 · 2020-11-24 11:18:41  回复
其实有的所谓“未成年人”发育的跟头牛一样壮,成年人都打不过他们。
这种强奸杀人的,无论多大年龄,都应该重判,不然以后出来又要祸害其他人。
今天不下雨 · #14 · 2020-11-24 11:44:34  回复
其实最烦的就是坏人一范事,就扯什么原生家庭,家庭影响!那人家生活在正常家庭的孩子就活该倒霉了吗?
这案子当时也挺轰动的,北京啊,还在学校里就发生这么恶略的事件,不严惩怎么服众!
真没想到案情这么明朗的案件要拖四年才有结果,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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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发生在北京,这个小畜生在司法如此透明化舆论这么大的大城市拖了四年,可想而知是什么家庭背景  发表于 2020-11-24 12:11
baiya · #15 · 2020-11-24 12:13:07  回复
“一审宣判的时候,李洁说王祎哲出庭时仍是一身名牌,人很精神”,记者也没办法只能通过侧写了吧,这小家伙父母背景通天了
举头望明月 · #16 · 2020-11-24 12:13:10  回复
月宫游荡 · #17 · 2020-11-24 12:16:42  回复
这个案件我有印象,这个被害者的家庭还算不错的
水游荇 · #18 · 2020-11-24 12:43:25  回复
唉,看的难过,这个案子当时爆出来就挺触动的,这么长时间,太难受了
吃瓜停不下来 · #19 · 2020-11-24 13:53:38  回复
这案子这么久了还没定下来呢?证据确凿的事情,居然也能拖这么久!!!
月是故乡圆 · #20 · 2020-11-24 15:10:44  回复
这个案情我有印象。按我想的就别走法律途径了,干脆直接想办法把那家子全弄死算了,包括包庇的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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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位母亲什么都没有了,还真有可能这样做  发表于 2020-11-25 21:00
月是故乡圆 · #21 · 2020-11-24 15:12:14  回复
我的女儿遇到这事,法律我就根本不管,我就想办法把他一家全部弄死。反正有的是时间慢慢谋划
土土吃瓜 · #22 · 2020-11-24 19:03:15  回复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指作案时的年龄
天寒翠袖薄 · #23 · 2020-11-25 12:15:07  回复
这件事情不敢想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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